靖宇縣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2024-04-19 信息來源: 靖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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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靖宇縣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靖政辦發〔2024〕8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依據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分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吉政辦發〔2012〕37號),為進一步統籌協調全縣公共租賃住房及租賃補貼發放工作,有效解決保障性住房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公平、公開、公正落實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政策,經縣政府同意,決定成立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聯審機制和協調聯動機制,現將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組 長:金正學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
李道慶 縣財政局局長
遲潤澤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 員:
劉 輝 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魏同波 縣公安局政委
王耀東 縣民政局局長
崔 弘 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局長
劉向民 靖宇鎮鎮長
尹發忠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二、職責分工
(一)縣財政局:負責對財政供養人員信息比對工作,并反饋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同時做好中央、省財政對租賃補貼資金保障工作和資金監管工作;
(二)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對不動產信息和林業棚戶區改造人員信息比對工作,并反饋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縣公安局:負責對死亡人員信息及車輛人員信息比對工作,并反饋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縣民政局:負責對低保戶、低收入群體信息比對工作及低收入群體確認工作,并反饋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負責對參加養老保險人員信息比對工作,并反饋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工商注冊人員信息比對工作,并反饋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七)靖宇鎮:(社區)負責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等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在街道辦事處(社區)張榜公示7日后,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八)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社區上報材料的要件進行復核、匯總后轉民政局;自收到民政部門轉來審查意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對申請人的住房、居住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查意見,審查合格的在政府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即可確定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統一登記,參加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輪候或領取租賃補貼,實施保障的情況應當在政府網站長期向社會公開。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我縣公共租賃住房及租賃補貼發放工作,相關負責同志要堅持靠前指揮,切實履行好本部門職責,全力落實工作任務,做好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工作。
(二)要強化配合。各部門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明確責任分工,堅持協作配合,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形成整體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要提升成效。各部門要把提升改造成效作為重要目標,在工作中堅持高標準、嚴要求,通過高質量完成改造任務,確保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切實提升居民滿意度。
靖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16日
(責任編輯:靖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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